我們都知道小規模納稅人在連續12個月(按季納稅,則為連續4個季度)的累計應稅銷售額(含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超過500萬的情況下是需要轉一般納稅人的。
假設我一次性開了1000萬的發票,已經超了500萬,達到了轉一般納稅人的標準,那么這1000萬時必須按一般納稅人稅率申報納稅,還是可以按小規模的征收率納稅?
其實不難,只要我們拿捏好轉一般納稅人的時間就可以了
確認轉一般納稅人的時間點
那么關于上邊的問題,如果這家企業在2021年3季度就開了1000萬的發票,肯定是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了。
那么這個公司應該在2021年10月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申報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顯然,3季度開的1000萬還是依舊按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報稅。
什么時候開始,就必須按照一般納稅人計稅了呢?
納稅人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并可以按照規定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生效之日,是指納稅人辦理登記的當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納稅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自行選擇。
小規模強制轉一般納稅人的情況
首先,會出現強制情況的有以下3種情況
1、小規模納稅人在這三種情況下可以升級一般納稅人:
(1)連續12個月或在12個月期間營業額累計達到500萬以上,稅局就會強制要求該申請成為一般人。
(2)12個月內累計銷售額達500萬的工業,需要當月申請為一般納稅人,當月不申請的下個月強行轉為一般納稅人。
(3)自愿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
2、小規模想升級為一般納稅人也是可以的,滿足以下條件即可:
(1)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的;
(2)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依照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關于附加稅的那點事
(1)當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之后,生效之日起就要按照一般納稅人的稅收政策
(2)如果逾期不辦理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次月起也不能再適用小規模的減征優惠政策
假設,濤哥的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9月,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累計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應當去辦理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卻遲遲未登記。
2021年11月,稅務機關通知濤哥公司應當在31日前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但是,財務太忙了,直到2022年1月16日,仍然沒有去辦理登記
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5號文件規定,濤哥的公司就應該在2021年12月起,不再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優惠,而不是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才停止享受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減征優惠。
新辦企業,怎么選擇?
新辦企業應該是選擇小規模還是一般納稅人,還是要綜合考慮以下的情況:
1、規模
公司的投資規模大,年收入很快會超過500玩得,建議直接按照一般納稅人認定。
2、客戶
企業所面向的客戶是大客戶,那么對方一般會需要稅率更大的專票用于抵扣,那么小規模3%的征收率不足以滿足對方要求,長久以往會影響企業的業務發展
3、抵扣項
企業成本費用構成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占比高的話,通過測算估計增值稅稅負低于3%,建議選擇一般納稅人。
4、稅收優惠
看所在行業是否具有增值稅的優惠政策,比如軟件企業增值稅超稅負返還等增值稅優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議選擇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轉一般納稅人,相關涉稅問題
小規模期間收到的專票,在企業轉為一般人后,是否可以抵扣?
假設:
濤哥的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因今年承接項目,預計年底會變成一般納稅人,那么現在一張的專票,到年底變成一般納稅人時是否需要調整抵扣?
注意:
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必須按照一般納稅人規定計算應納增值稅,并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額。